21日凌晨,平陆公安交警查处一起三次无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当日00时40分,大桥中队民警在条山大街与太阳路交叉口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违法行为夜查行动。当民警在对一辆黑色越野车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某满嘴酒气,于是让李某某下车配合检查。一开始,李某某以“不会吹气”为由逃避呼气式酒精检测。后经民警现场说服教育最终配合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15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抽血检测,李某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6.24mg/100ml,确定为醉酒驾驶。
经查,李某某曾于2020年5月26日、2020年8月21日两次因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陆大队民警查处过。然而前2次的处罚并没让李某某吸取教训,反而一而再、再而三触碰法律底线,等待李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